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洪利做客民生在线
4月29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洪利做客民生在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打造了“青易登”高质量服务品牌和“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创新推出了“一窗办理”“全程网办”“全市通办”等服务,打造了商品房网签即预告、法拍不动产登记等“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推行了“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等惠企政策,98%的业务实现即时办结,全部业务2日内办结。
网友:听说现在办理房屋继承登记,不需要提供继承公证书了,登记部门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能否介绍一下房屋登记具体办理流程?
薛洪利: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便捷的登记模式,申请人无需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办理继承登记。截至3月底,全市已累计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5万多件,为群众节省公证费用2亿多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提出了“不动产登记+公证调查”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公证机构辅助开展相关事实和内容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大幅降低了登记风险,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程序上也不断优化:一是简流程。在收件时,同步查验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材料;在公告期,同步开展事实调查。二是简程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的,该继承人也无需到场。三是减材料。对确实难以取得有关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书面承诺方式进行替代。四是减时限。无需提交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从受理到拿证20个工作日就可以全部完成。
网友:家里老人行动不便无法到登记大厅办房产证,相关部门有哪些便民措施?
薛洪利:2001年起,青岛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登门见证”服务,免费为全市范围内年满70周岁或行动不便的群体上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见证委托手续,将传统“坐班式”被动服务变为“上门式”主动服务,年均提供服务550余次。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要求,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可在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订授权委托书。如果老人行动不便,可以由家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部门申请“登门见证”服务。
约定好登门时间后,服务专员会按时登门或前往老人所在的医院等场所,办理登门见证委托。委托人、受托人在服务专员的见证下签订授权委托书后,后续的不动产登记流程可由受托人全程代办,无需老人到场,实现全程“零跑腿”办理登记业务。此外,推出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服务,市民可以登录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办理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业务。
来源|青报全媒体/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