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改名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改名申请书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学校或单位开具的改名证明信(仅适用于学生)
收养关系变更的需携带收养证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所需资料
将所有材料提交给派出所户籍科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并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新户口本
审核通过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原名字会在“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公证(仅适用于16周岁以上公民)
16周岁以上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改名过程中可能涉及银行卡、社保、医保及产权证等需要变更的相关事项,需提前做好准备
改名理由要充分,并需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建议:
改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务必慎重考虑,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和同意。
改名后,及时更新相关证件和资料,以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