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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售三无药被判“退一赔十” 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5-07-10 16:15:00

      互联网平台为购置药品、食品等提供了便利,若网购到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药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认定商家销售的药品未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等属于劣药,判决商家“退一赔十”。漫画/刘晨阳  “神药”原是三无产品  芦溪女子王某经朋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