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正式发布关于对“校园餐”问题线索举报奖励的公告,举报奖励时间截至今年年底,对举报线索,经查属实且问题较为严重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严肃查处“校园餐”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番禺区纪委监委实行有奖举报,在番禺区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校园餐”问题举报线索。

举报范围
1.责任落实方面。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食材以次充好、营养不达标、卫生环境差等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监管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
2.膳食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膳食经费,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者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等。
3.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经营管理方面。在校园食堂承包、校外供餐发包中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中违规招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优亲厚友、收受回扣、搞利益输送等。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他涉“校园餐”违纪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举报方式
1.来信: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00
2.网络举报:12388官网(
https://guangdong.12388.gov.cn/guangzhoushi/fanyuqu/)
4.来电:020-84636747
举报奖励
对举报线索,经查属实且问题较为严重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提供明确具体的线索信息,包括被举报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以便调查核实。
2.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蓄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举报人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同一线索多人举报时,按首次举报时间确定唯一奖励者。
欢迎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校园餐”问题线索,共同守护中小学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番纪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