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李某专门在学校门口转悠,将学生未上锁的自行车直接骑走并销赃,一个月就得手5次盗窃数额近5000元。记者3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李某先后5次在芙蓉区某中学校门口以直接骑走的方式盗窃学生未上锁的自行车、手机等财物,盗窃数额共计4883元,被盗自行车包括红旗牌山地自行车、喜德盛黑客380山地自行车、凤凰牌880山地自行车、捷安特ATX830山地自行车,其中经鉴定价值2660元的捷安特ATX830山地自行车,被其以350元的价格销赃。
2024年10月28日,李某在某中学校门口盗走一辆红旗H100山地自行车,同时还将自行车附近一辆电动车龙头储物柜内的一部华为手机盗走。同年10月29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部分被盗物品已追回后发还被害人,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实践中,许多中学生或是嫌开锁关锁太麻烦,或是在学校里不锁车习惯了,觉得在学校门口停着不锁应该也安全等等理由,而忽略基本的财产安全。”为了避免自行车丢失给生活、学习带来诸多不便,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李志员律师建议:
停车必锁。无论停放时间长短,必须上锁;同时使用U型锁等防盗性能更强的锁具。
选择安全停放点。优先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区域,避免停放在偏僻角落或栅栏旁。
提升安全意识。学生要破除“校园门口很安全”“车不值钱没人偷”等侥幸心理;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财产安全教育,履行基本防范义务。